婚假是领证多久后有效,请婚假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二 )


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 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 。 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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